旅游文化学院调停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运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学院课程临时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8〕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中所指课程临时调整是指因特殊原因,任课教师确需临时进行调、停课及另聘请他人代课的情况。调课、停课及代课应以不影响教学质量为原则。
二、学期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执行,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周数和时数,不得随意合、分班授课,不得私自调、停课和代课。
三、我院教师应以本科生正常教学为首要任务,凡因个人服务地方社会和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一律不允许调停课,也不允许带有课的学生外出开展项目。
四、因涉及到校地合作、学科专业发展等重大工作事宜需要进行调停课或带学生外出开展项目的,学院酌情给与支持,由党政联席会商讨决定。
五、经党政联系会同意可以调停课的,相关手续按照《贵州师范学院课程临时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8〕28号)》的规定严格执行。
六、学院按月对调停课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一定时间内发生调停课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授课对象、调课原因、实际授课时间(地点)等项目进行通报。
旅游文化学院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