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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时间:2018年08月06日 19:12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lywh7 视力保护色: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学院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做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公平客观,民主公开,德才并重。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旅游文化学院基层团委学生会全体干部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思想作风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2.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3.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有较好的集体协作精神,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4.工作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5.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干事、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6.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任劳任怨,勇于创新。

7.在工作期间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说脏话,着装得体,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二)、工作态度

1.考勤情况

1)会议考勤

例会及另行通知的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3次不到扣2分,以后每次不到扣2分。

2)值班考勤

按基层团委学生会《值班表》规定,3次不到扣2分,以后每次不到扣2分。

3)活动考勤

①  本部门组织活动,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扣3 分;迟到扣 2分;

②  其他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常委会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扣 3 分;迟到扣 2 分;

③  学生会级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有以下情况按自动退出处理:

1)每次例会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

2)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二次无故未到者;

3)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二次无故未到者。

以上各种考勤,一个月内无缺勤者加2分,一学期内无缺勤者加5分。  

2.纪律观念

1)违反《会议制度》中有关会议纪律的行为每次扣2 分;

2)违反《值班制度》中有关值班纪律的行为每次扣2分;

3)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出现违纪行为每次扣2分;

4纪律制度坚持良好,宣传动员学生遵守各项纪律制度突出表现者,加1-3分。

(三)工作能力

1.工作未及时完成,每拖延一天扣 1分;

2.工作完成质量差,每次扣1-3分;

3.有突出表现、突出成绩者,经讨论通过酌情加3-5分;

(四)学业成绩

1.参照综合测评加分规定

2.两门及其以上不及格者视情况劝其离职或予以除名;

3.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每学年考核一次;

(二)学生会主席由基层团委考核;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考核;部长由主席团考核;副部长由部长考核;

第六条 评分办法

按考核内容立项,共四大项,以70分为基本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低于60分为不及格。

第七条 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制度》的依据,给予个人相应的奖励与惩罚。

(二)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解聘。

(三)一学期有两门功课不及格,但考核成绩及格者劝其离职。

(四)一学期有两门功课不及格且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予以除名。

第八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为旅游文化学院基层团委学生会所有。 

                                                         旅游文化学院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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