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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09月01日 15:59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lywh6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旅游文化学院基层党委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及学校关于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对象

本实施意见中的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是指旅游文华学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全体教职工党员干部。

二、主要内容

在加强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实施过程中,突出以下教育内容:

(一)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

(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三)党纪政纪条规和财经纪律教育;

(四)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廉洁从政教育;

(五)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推荐学习重点篇目:《科学发展观》(干部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等重要党纪政纪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中央和省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职业道德等教育。

三、形式方法

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教育与他律教育相结合。坚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党员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等工作开展廉政教育的同时,采取以下形式和方法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廉政知识学习活动。学院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季度安排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推荐的重点篇目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倡导党员干部根据自身实际,加强个人自学,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开展廉政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带领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举办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廉意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通过组织收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和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充分利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三)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活动。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教育。对违反岗位廉政规范,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请当事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群众举报反映有一般问题但没有涉及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开展廉政知识培训活动。学院每年举办一次廉政专题报告会,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法检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主讲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培训班,坚持校院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为党员干部配备廉政书籍。

(五)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党员干部的自我剖析和其他同志的批评帮助,查找差距,明确整改方向,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

四、保障机制

旅游文化学院基层党委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开展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有效办法和长效机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来保障学院基层党委对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廉政教育的执行,增强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拒腐防变意识。具体有如下几个制度:《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三会一课”登记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重一大制度》。本院要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党员干部制定防范廉政风险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公共权力得到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旅游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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