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基层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学院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共青团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负责制订学期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报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 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执行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的决议,定期总结工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条 组织、带领全院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好团课教育,严格团的组织生活。采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搞好宣传鼓动工作。
第四条 协助学校进行征兵工作的宣传、政审等工作,组织辅导本院学生报名、进行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配合做好政治考核、学历审核,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第五条 定期检查本院各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报审有关表彰人员名单。搞好第二课堂活动,保护使用好各种活动器材和工具。
第六条 负责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负责搞好团委和团支部两级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团委换届、团支部改选以及新团员发展、超龄团员离团和团费收缴工作。负责搞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帮助学生会和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七条 负责组织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本专业特点,组织带领青年学生深入社会,深入实际,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八条 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院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党委和学校团委汇报学生的各方面情况,沟通信息。
第九条 加强大学生社团建设。结合本专业特点,组建学生学术社团,以此带动全院学生立志学习和科研,力争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指导其他社团的活动,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旅游文化学院
2018年8月6日